吴起就业扶贫政策之二:转移就业交通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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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0-10-23
来源:吴起就业信息
(一)转移就业资金补贴对象
具有我县户籍的建档立贫困劳动力
(二)转移就业交通补贴
自行乘用交通工具实现跨区域就业的贫困劳动力,自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之内向人社部门申请转移就业交通补贴,每人每年仅享受一次,不得重复申请,补贴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。补贴分为三个标准,县外市内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标准为100元,市外省内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标准为300元,省外转移就业交通补贴标准为500元。
(三)需提供材料
贫困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(或就业协议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)、居住地与转移就业地之间合法合规的交通费票据。
单位地址:吴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
联系电话:7857232